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羅坳油庫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存檔報告電子版網上公示表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羅坳油庫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簡 介: | |
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羅坳油庫由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地點位于江西省贛州市于都縣羅坳鎮茅坪村。本項目油庫設計總庫容 3.0×104m3,其中柴油庫容 1.2×104m3(4 座 3000m3內浮頂儲罐),汽油庫容 1.8×104m3(6座3000m3內浮頂儲罐),年周轉量為 30×104t。根據現行國家規范《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的相關規定,油庫為二級油庫。 2016年6月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取了江西省商務廳的規劃批復文件。該建設地點為規劃的油庫建設用地,企業于2018年2月取得了于都縣城鄉規劃建設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許可證編號:地字第360731201800005號,企業于2019年2月取得了于都縣城鄉規劃建設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證編號:建字第360731201900023號。該項目經2016年8月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羅坳油庫安全預評價報告》,取得了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2018年6月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出具了《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羅坳油庫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并取得了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于2019年由江西通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公司于2019年底驗收至今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周邊情況未發生改變,工藝、儲存油品、設備設施、自控系統均未發生變化,企業已做證明承諾。 目前企業正在進行技術改造提升安全儀表系統,2023年2月14日獲得了贛州市行政審批局下發的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編號:贛市行審字(2)【2023】17號,企業承諾在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驗收工作。技改范圍內容不在本次評價范圍。 2020年4月,取得于都縣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品種汽油、柴油。經營許可證編號:于應急經(甲)字【2020】01號。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李永輝 |
技術負責人: | 趙俊俊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求學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永輝 |
報告審核人: | 李佐仁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永輝、汪洋、羅 明、徐志平、劉良將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李永輝、汪洋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23年3月13日; 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評價報告: |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評價范圍為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羅坳油庫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項目,具體包括:柴油4座3000m3儲罐、汽油6座3000m3儲罐、汽車發油臺、鐵路卸油棧橋、卸油泵房、掃倉罐、油氣回收裝置等。 公用輔助工程:生產控制樓、消防泵房、變配電間等、營業控制室、門衛室等建構筑物。 主要對該油庫的總圖布置、建筑結構、儲存及收發油設施、電氣、操作、安全管理、勞動保護等多個方面進行安全評價。 該油庫的鐵路專用線、庫外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等方面的內容不在本評價范圍之內。 該油庫所涉及的油品質量、環境保護、消防及職業衛生等方面的內容,以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或認可的技術文件為準。 該油庫如成品油儲備、裝卸、輸送工藝、設施、物料及外部環境等條件發生變化,本評價報告不再適用。 因本次評價 500m3乙醇儲罐預留未啟用,故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目前企業正在進行技術改造,2023年2月14日獲得了贛州市行政審批局下發的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編號:贛市行審字(2)【2023】17號。技改范圍內容不在本次評價范圍。
二、項目基本情況: 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上海江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江西于都注冊成立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金:9000萬元,公司擬在江西區域構建多種經營業務支撐平臺,主要投資興建加油站網點、成品油庫等產業。上海江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創建于1996年,為上海石油交易中心會員單位、上海浦東新區石油制品協會會員單位,公司連續多年得到上海市浦東新區政府表彰并獲得浦東新區優秀企業、納稅百強企業、綜合排名前二十強企業等稱號。公司現已建立了遍布華東、華南、華中完善的銷售體系,并成為中石化、中海油等國有大型企業優質供、銷商。主營業務汽油、柴油倉儲、批發、經營等。原項目經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羅坳油庫安全預評價報告》,取得了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出具了《江西鑫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都羅坳油庫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并取得了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于2019年由江西通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2020年4月,取得于都縣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品種汽油、柴油。經營許可證編號:于應急經(甲)字【2020】01號。目前企業正在進行技術改造,目前已完成安全預評價,2023年2月14日獲得了贛州市行政審批局下發的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編號:贛市行審字(2)【2023】17號,目前設計已通過專家評審,企業承諾在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驗收工作。 2020年國務院頒布文件【國發〔2020〕13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已取消成品油批發許可。 三、工藝流程 鐵路卸車棧橋上設置13套汽、柴油下裝式卸車鶴管,鶴管入口部均安裝潛油泵。 鐵路卸油棧橋下共設置3條DN300卸油管線,汽油2條、柴油1條;2條掃艙管線,管徑均為DN100,汽油、柴油各一條。 卸車流程描述:鐵路槽車→潛油泵+卸油泵→各油品儲罐 2)公路裝卸油 裝車油品經裝車泵增壓,經定量裝車系統和鶴管裝車出庫。 汽、柴油裝車流程描述:汽、柴油儲罐→裝車泵→定量裝車系統→油罐車。 汽、柴油卸車流程描述:公路槽車→卸油泵→各油品儲罐 3)掃倉 流程描述:鐵路罐車→掃倉泵→掃倉罐→掃倉泵→儲罐 4)倒罐 流程描述:儲罐A→倒罐泵(卸車泵兼)→儲罐B 5)油氣回收 油氣從發油臺通過油氣回收主管進入吸附裝置后,烴類氣體被活性炭床層吸附,凈化后的達標氣體排放到大氣中,當活性炭床層吸附飽和以后,系統將進氣管切換至另外一個吸附罐進行吸附操作。同時,真空泵開始運行,以產生活性炭再生所需要的真空,真空泵從炭床抽取高濃度的烴蒸氣,直接送到立式填料吸收塔中。在吸收塔中,烴蒸氣向上流經填料,被吸收劑吸收。配備貧油吸收劑供應泵和富油吸收劑回流泵進行吸收劑循環,小流量的空氣和殘余蒸氣從吸收塔頂流出,重新循環到流程中處于吸附狀態的的炭床,重新吸附。 油氣回收裝置涉及到吸附罐、吸收塔、真空泵、進油泵、回油泵等由廠家橇裝成套供貨。根據本項目汽油發車鶴管數及發油速度,采用有一套100m3/h的吸附式油氣回收系統。 三、評價結論 安全狀況綜合評述 1)本項目油庫設計總庫容 3.0×104m3,其中柴油庫容 1.2×104m3(4 座 3000m3內浮頂儲罐),汽油庫容 1.8×104m3(6座3000m3內浮頂儲罐),年周轉量為 30×104t。根據現行國家規范《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的相關規定,油庫為二級油庫。 2)該油庫火災危險性類別為甲類。 3)該油庫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①火災、爆炸;②觸電;③落水淹溺;④機械傷害、起重傷害;⑤高處墜落;⑥毒物危害;⑦噪音危害;⑧高溫危害;⑨其他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落水淹溺、高處墜落等。 4)該油庫儲罐區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重大危險源。 5)該油庫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無易制毒化學品,無易制爆化學品,無監控化學品,無劇毒化學品,無高毒物品,汽油為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汽油屬于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 6)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的規定,該油庫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建筑結構、工藝及設備、消防安全設施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能滿足危險貨物的裝卸、輸送、儲存、倒罐和發油的安全要求。 7)該油庫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齊全并能落實執行,可以滿足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需要。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定性評價結果 1)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法計算油庫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結果:該油庫儲罐區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重大危險源,由個人風險分析效果圖可知,若產生突發油品泄漏事故,根據計算:高敏感場所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08m,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65m,低密度人員場所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取25m。該油庫主要危害中心為罐區。根據總平面布置圖和現場勘察情況,項目周邊設施均位于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外。該油庫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2)總平面布置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根據本油庫的性質、規模、生產流程、交通運輸、環境保護,以及防火、衛生、施工及檢修等要求,結合場地自然條件,合理布置。 3)工藝與設備未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及設備,對具有危險和危害的生產過程采用自動檢測控制,基本實現遙控或隔離操作,本質安全水平較高。 4)該油庫構成重大危險源。針對該油庫的危險源性質及控制要求,采用了可靠的監測儀器、儀表,并設置必要的自動報警和自動聯鎖系統等有效的安全設施,符合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等措施要求。 5)該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安裝能滿足GB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防爆要求;防雷防靜電裝置經有資質單位檢測符合規范要求。 6)該油庫特種設備、防雷及其他安全設施、安全附件通過了具有資質的部門的檢測檢驗。 7)該油庫公用工程、輔助設施能夠滿足本項目安全生產的要求。 8)該油庫按要求設置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和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9)企業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編制了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程,并嚴格監督執行。 10)企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成立了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對預案進行相關培訓及演練,并建立培訓演練記錄。 11)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培訓考核取得了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均經過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實行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知識與操作技能;為從業人員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12)本項目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未配置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企業已立項技改,2023年2月14日獲得了贛州市行政審批局下發的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編號:贛市行審字(2)【2023】17號。企業承諾與2023年8月前,完成sis系統改造驗收工作。 定量評價結果 1)主要作業場所中危險分值最大的為洗罐及罐內作業、油罐區、輸送管線的火災爆炸危險,屬一般危險,需要注意。分數較低的為取樣化驗作業的火災爆炸危險;洗罐及罐內作業、專用線設備設施維護保養檢修、油罐區的中毒窒息危險,屬稍有危險,可以接受。其余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均屬于“一般危險,需要注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2)根據危險度評價,本項目101油罐區、102鐵路卸油棧橋、103汽車發油平臺危險度等級為“Ⅰ”級,105掃倉罐危險度等級為“Ⅲ”級。 3)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法計算和對標法綜合,油庫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結果:該油庫構成重大危險源,由個人風險分析效果圖可知,若產生突發油品泄漏事故,根據計算:高敏感場所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08m,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68m,低密度人員場所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取25m。 4)該油庫主要危害中心為罐區。根據總平面布置圖和現場勘察情況,項目周邊設施均位于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外。 5)依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評價,該公司綜合得分82.9分,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為黃色。
| |
提交時間: | 2023年3月13日 |
![]()
|